2009年10月14日凌晨一名產婦在天門市中醫院待產2天后出生的女嬰在幾小時后突然離奇死亡,悲痛的家屬盡量克制情緒,理智地要求醫院能說明死因,但是院方仍舊按照潛規則“不調查事故原因、不公布處置結果”,而沒有執業資格證的責任醫生仍“敬業愛崗”地繼續上班,為了了解事實真相,避免“無證行醫” 者再醞釀悲劇,家屬根據相關法規向醫院的上級主管部門天門市衛生局申請調解。
國務院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
第五十四條 衛生行政部門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后,未及時組織調查的;
(二)接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審查或者移送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
事發后,院方與衛生局的冷漠消極令眾多親友義憤填膺,紛紛主動請纓要求充分發揚“天門城管打死人” 的精神,以“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方式以求了解真相,弄清楚嬰兒的死因、搞明白沒有執業資格證的產科醫生是否“非法行醫”,就這么難嗎?事情一天不水落石出,他們就多當一天 “不明真相的群眾”!
家屬在悲痛之余一面安撫親友,一面“很傻很天真”地寄希望于ZF,在事發的第3天(10月16 日)、第8天(10月21日)、第24天(11月9日),到天門市衛生局面見過醫政科科長、衛生局局長,(公平公正公開地說,前兩位確實是人民的公仆,至于是不是“好公仆”,請組織部長來評審吧),特別是衛生局司長同志在10月30日曾專門致電中醫院,要求認真處理好此事。
但是今天,眾多城市11.9火警演習的這一天,不知大火是否燒到了某官的哪根神經,久居廟堂的天門市衛生局副局長閔永紅竟然不知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竟然大言不慚地高喊“醫院死人關我什么事?你找衛生局干什么?”
當下,權力傲慢致使某些人大放厥詞,此類“最牛官腔”散發出來的傲慢無禮和盛氣凌人,透露出這些官員不尊重民情民意、漠視公眾知情權的官僚主義。
今天我們終于知曉,隨著“最牛官腔”而進入輿論風暴中心的官員遠未銷聲匿跡,因為個別官員做事還在抱著“三唯”思想:唯上、唯權、唯利益,就是不唯公眾權益。雖然中央一再強調要讓老百姓有知情權、監督權,要以人為本,不少官員表面上態度改了,但骨子里依然是原來的官僚作派,正如白巖松所言:“于是在某種情緒突然激憤的情況下,就忘了那種偽裝的面孔了,真實的心態一下子噴薄而出,雷人的話語也沖口而出。”(來源:鳳凰網) www.aiaidianzi.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