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來,以省政府名義出臺的《關于加強全省就業工作的意見》,實行了保穩定、促就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別是針對高校畢業生就業面臨的嚴峻形勢,制定出臺了七項政策,采取十項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現將相關政策解答如下。
問:高校畢業生如何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服務及職業介紹補貼?
答: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為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辦理求職登記手續,發給《就業失業證》,憑證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同時,免費為高校畢業生提供用工信息、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鼓勵各類職業中介機構開展對勞動者的公益性服務。對職業中介機構免費求職者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并實現就業的,可給予職業介紹補貼。現行補貼標準為300元/人。
對向省外、境外輸出勞務、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職業中介機構,按照省核定的勞務輸出職業介紹服務費標準和人數,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勞務輸出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800元。對向境外輸出的,每人按合同工資總額的3%給予勞務輸出補貼。
問:哪些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能享受補貼?
答:(1)對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取得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的,可申請職業培訓補貼。(2)對用人單位吸納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用人單位組織到職業培訓機構進行培訓的,對用人單位給予一定的職業培訓補貼。職業培訓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培訓費用的50%,不高于現行培訓補貼標準。(3)參加培訓人員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的,按最高不超過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對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
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為按職業技能鑒定四個檔次確定補貼標準,A類不超過1100元,B類不超過900元,C類不超過700元,D類不超過500元。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申請。
有創業愿望和創業條件的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可免費參加創業培訓。培訓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教學內容和課時要求,組織創業培訓經過考試合格且領取營業執照的人數達到培訓合格人數20%以上的,按培訓合格人數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給予適當培訓補貼。
問: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1、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對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合伙經營,組織起來就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以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人均申請額度最高為8萬元。對已經利用小額擔保貸款創業成功、帶動3人以上下崗失業人員就業且按期還貸的下崗失業人員,可以再次申請貸款,貸款最高規模可達10萬元。對個人貸款項目,除國家規定限制的行業外,全部視為微利項目,由財政給予全額貼息。
2、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可得到哪些政策扶持?
答: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人員(包括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按每人最高5萬元確定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同時,由財政部門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的,各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憑就業相關證明辦理落戶手續(國辦發[2009]3號文件規定)。
問:在公益性崗位就業或被企業招用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以及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在公益性崗位就業或被企業招用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并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可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單位應為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為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得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2009年、2010年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問: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有優惠政策嗎?
答: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貼,見習單位和財政各負擔50%。2010年各級財政見習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400元。
問: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
對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高校畢業生,還可以享受就業援助、職業技能鑒定補貼、靈活就業的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及相應的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政策。2010年,全省要開發10000個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處
來源:山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