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將全面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沒工作居民也有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法》將于明年7月1日起施行。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解讀《社會保險法》時表示,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正式納入法律框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范圍。記者從江蘇省人社廳了解到,江蘇將盡快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對沒有社會保障的人員進行覆蓋。
城鎮職工有“職工養老保險”,農民有“新農保”,那些沒工作、沒有任何保障的居民卻一直處在養老制度的“真空地帶”。據了解,目前無錫已將這部分人納入“居民養老保險”。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每年繳納一次,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低保或重度殘疾的參保人員,其個人繳費按最低檔次繳費標準由政府補貼。在個人繳費的基礎上,政府另外給予補貼。
省人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江蘇將在試點的基礎上,把無錫的做法在全省范圍內推廣,盡快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同時,研究制定各項制度間的銜接機制,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并軌試點。比如當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5年的人,今后就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可以繳費至滿15年,然后按月領養老金;二是可以轉入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規定享受有關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