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市區特殊困難人員“老有所養”,我市近日出臺《泰州市市區特困人員企業養老保險救助辦法》,由市財政投入1000萬元救助資金,幫助特困職工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確保他們退休后能按月享受養老金。
據了解,一些市區特困職工因經濟原因,無力繳納養老保險費,造成其到退休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退休后無法按月領取養老金。“出臺救助辦法,就是為了讓這部分職工真正實現‘老有所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工作人員說。
【救助范圍】
五類特困人員可申請
即日起,凡是市區常住戶籍,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企業養老保險關系屬于市區統籌范圍內,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自愿申請養老保險特困借款救助:夫妻雙方均為失業人員;單親家庭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因病致貧人員(當年醫保結算年度個人負擔醫藥費超過2萬元)。
上述五類市區特殊困難人員,只要提供相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都可申請救助借款。
符合條件的受助對象,受助年限為1-6年,個人借款不收取任何利息,只要到期償還本金即可。個人借款額按市區自由職業者繳費標準確定;若申請救助往年養老保險費,按靈活就業人員補繳的相關規定繳費。
【申請程序】
受助對象必須有擔保人
符合救助條件的特困人員,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符合救助條件的相關證明原件、復印件及《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進行申請。
經勞動保障相關部門審核認定后,由經辦機構與受助對象簽訂救助協議,由經辦機構為受助對象辦理養老保險代繳手續,并按規定記載個人賬戶,同時還將為受助對象建立個人借款檔案,定期跟蹤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受助對象必須有擔保人,擔保人須是參加市區統籌范圍內養老保險的單位職工或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
勞動保障部門每年將對受助對象進行動態管理,對于不符合救助條件的,將停止救助。
【如何償還】
領取養老金當月起按月償還
接受救助的特困人員領取養老金的當月起,需按不低于本人養老金40%的比例按月償還借款,如果有償還能力,也可以一次性償還借款,無須支付任何利息。
對于受助對象在未辦理退休手續前死亡的,經審核后,需先償還受助資金,再核算喪葬撫恤金。
如果受助對象的養老保險關系要轉移至異地,則需一次性償還受助資金后,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