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考試嚴重違紀3年內禁考
新華網北京4月12日電(記者趙超)記者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重新修訂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日前出臺,其中規定對于考試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最高3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據了解,我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始于1990年,是一項對專業技術人員業務知識和實際能力的評價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準,考試合格者頒發全國統一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此次出臺的規定指出,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人員,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規定還指出,對于其他一些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兩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包括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與考試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利用通訊工具、電子用品或者其他技術手段接收、發送與考試相關信息。
據介紹,《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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