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各參保企業:
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障生活、促進就業、預防失業”功能作用,穩定就業崗位,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力企業發展,現依據市政府《關于開展疫情防控期間穩就業“八大行動”的通知》文件精神,就我市2019年度穩崗返還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寬政策要求
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放寬到5.5%以內,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2019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6個月我市2019年度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水平和上年度參保職工人數計算返還金額。對返還金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企業,免除申報手續直接返還。
將我市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響較重行業的中小微企業納入困難企業,給予3個月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
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返還一次,企業穩崗返還和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不得同時享受。
二、優化辦理流程
(一)申報流程。1.申請。企業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并填報《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的,并填報《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見附件2),同時提供虧損月份的月度財務報表(加蓋企業公章)。申請穩崗返還的企業應知悉和研究申請享受穩崗返還的各項條件和要求,盡快組織申報,并作出相應承諾,承擔相關后果。2.審核。由市人社局牽頭,市財政局、發改委、工信局、稅務局、總工會和生態環境局聯合審核。3.公示。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和返還金額在泰興市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市財政局按程序及時撥付。
(二)受理時間。2020年2月18日至12月31日
(三)聯系方式。聯系人:王昊;聯系電話:80730253;工作QQ群:729512556。
三、明確相關要求
(一)參保企業要高度重視,按時間節點做好穩崗返還申報準備工作,要確保提供的數據和材料真實性。
(二)穩崗返還資金用于企業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參保企業要按照規定管好、用好穩崗返還資金,不得擠占挪用,確保職工崗位穩定。對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企業,收回返還資金,并取消下一年返還資格。
(三)已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進入破產清算、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不得作為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對象;列入淘汰落后產能清單的企業,不得作為困難企業返還對象。
附件:
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 3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