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實審計工作力量,經研究,決定面向泰州全市(含下轄市、區)公開選調審計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和數量
選調崗位為泰州市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泰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審計崗位3人,其中財務審計崗位1人、工程審計崗位1人、信息化審計崗位1人。
選調崗位 |
選調人數 |
崗位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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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
崗位 |
崗位 |
職位簡介 |
專業要求 |
學歷學位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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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會計審計 |
全額 事業 |
從事會計審計工作 |
1 |
審計、審計學、會計、會計學、財務會計與審計、會計與審計、審計實務、財務會計、財務管理等。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從事專業相關工作兩年以上,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 |
2 |
工程審計 |
全額 事業 |
從事工程審計工作 |
1 |
建筑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筑、工民建、工程造價、市政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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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息化審計 |
全額 事業 |
從事數據處理分析、信息維護、信息系統審計工作 |
1 |
信息與計算科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應用軟件、軟件工程、計算機軟件、信息技術應用與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開發與項目管理、軟件技術等。 |
二、選調條件
(一)選調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有較強的敬業和奉獻精神。
2. 本市范圍內全額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3. 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1)。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 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人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6. 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1. 報名方式: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2. 報名時間:2020年7月27日—7月30日。報名者請于2020年7月30日下午6時前將相關材料掃描成PDF格式文件打包發至renjc6172@163 . com,文件名為“姓名+單位簡稱”,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報名聯系人:游弋,聯系電話:0523—86850069。
3.報名材料:《泰州市審計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和本人照片。
4.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提交局黨組研究確定初審合格名單。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選調計劃比例達不到3∶1的,按實際人數組織考試。
四、考試與資格復審
1. 筆試。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能力,公共科目主要測試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內容,專業能力主要測試審計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素養等內容。筆試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40分、專業知識6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 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選調崗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市審計局對面試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面試初步人選與選調崗位計劃比例達不到3∶1的,按實際人數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名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泰州市審計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3)原件及事業單位人員入編、轉正定級相關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崗位報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人選,在市審計局網站公布。
3. 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審計職責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質,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形不成競爭的面試崗位,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
五、考察與體檢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構成,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50%合成為考試綜合成績。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市審計局負責實施,根據崗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崗位的適合度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履歷分析、適崗評價、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考察,查閱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生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記入個人誠信檔案。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由市審計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情況,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辦理手續
(一)公示。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市審計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出現不符合選調條件和其他特殊情況的,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人事管理權限和事業人員調動規定及程序,由市審計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辦理相關手續。
七、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23—86850069,泰州市審計局人事教育處。
咨詢時間:工作日 08:30-12:00、14:30-18:00。
八、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發現并經查實的考生,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監督電話:0523—86606565,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23—89896318,市紀委市監委第十五派駐紀檢監察組。
附件:
3.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泰州市審計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