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是一個相對年輕、健壯的群體,但是,萬一出現大病,如果沒有醫療保險制度做后盾,巨額的醫療費用對絕大多數大學生而言,都是生命難以承受之重。因此,大學生如何參加醫保,一直備受關注。昨天,江蘇省教育廳、財政廳等四部門聯合下發《江蘇省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今年年底前,全省160多萬在校大學生將全部納入居民醫保,而原來的準公費醫療將繼續保留。
以學校為單位整體參保
《暫行辦法》規定,本省區域內的各類全日制高等學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統稱“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統稱“大學生”),統一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
符合參保條件的大學生,按統籌地區城鎮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于每年10月15日前,以學校為單位辦理參保登記造冊,然后統一到所屬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并及時足額繳費。大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結算年度為每學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大學生自辦理入學手續、并繳納參保費用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解讀]
此次,把大學生納入到居民醫保的政策體系后,將標志著全省范圍內,城鎮各個年齡段的居民,都有了基本醫療保障,實現全民醫保。
個人和政府分擔參保費
大學生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所需費用,由個人和政府共同分擔。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按照所屬統籌地區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相應標準執行。大學生參保個人繳費的部分由所在院校代收代繳,繳費標準參照所屬統籌地區中小學生參保的相應標準執行,個人繳費原則上由大學生本人和家庭負擔,有條件的高校可對其繳費給予適當補助。
大學生參保所需政府補助資金,按照高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負責安排。今后,各級財政補助標準將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解讀]
目前,江蘇省要求中小學生的居民醫保參保費用標準,是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有關人士說,考慮到青少年實際發病率較低,各地收取中小學生的參保費時,標準有所下調,基本每人每年80-120元。這意味著,大學生也要按這個標準交錢,由高校代收代繳。
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高校隸屬關系、按規定應由其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按屬地關系,通過社會醫療救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和社會慈善捐助等多種途徑給予資助。
蘇州在全省率先將大學生納入保障覆蓋范圍,2009年蘇州大學生醫保的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80元,其中學生個人繳納40元,學校繳納40元。政府財政還承擔起買單托底的責任:一是可報銷,本市用人單位的職工為其子女繳納的學生醫療保險費,可以由參保學生父母雙方單位各報銷50%。二是可免繳,對于經濟確實困難的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特困職工家庭,以及本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等學生,免繳個人應繳費用,費用由財政部門予以補助。無錫市區各類高校共有8萬在校大學生,他們的醫保繳費標準是個人繳費50元,財政補貼80元,共130元。
蘇州等地最高報20萬元
大學生門診大病的種類和范圍,按照不低于統籌地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其中:病種范圍應包括腎透析、惡性腫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和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等。大學生就醫管理、住院及門診大病就醫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額,按照統籌地區居民醫保的有關規定執行。各統籌地區可探索建立門診醫療費用統籌辦法,解決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問題。
[解讀]
與高校所在地的參保居民一樣,大學生參保后,發生的住院和門診大病費用,只要是在醫保藥品和醫療服務目錄范圍之內的,就按當地規定的報銷比例,享受醫保待遇。目前各地報銷水平不一樣,但最低的報銷封頂線,都超過每年6萬元,其中,蘇州市更是調整到20萬元。在具體報銷比例上,江蘇省規定,到明年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要達60%以上。
記者了解到,先行一步的蘇州等地區,報銷標準更高,在一個結算年度,蘇州以20萬元為封頂線分段結付,其中10萬-20萬元結付比例達到90%,且不需要自己墊付任何醫療統籌費用。同時,除了享受按規定比例報銷外,患重病大病、個人自負負擔較重的大學生,每年還可享受最高2萬元的醫療救助以及保費補助、實時救助三位一體的醫療救助待遇。據統計,截至今年4月,蘇州大學生醫保已經發生大學生住院85人次,費用84.61萬元,統籌基金已結付40.41萬元,年度救助將在年末統一結算。
回家看病也可以報銷
《暫行辦法》明確,符合高校管理規定的學生實習和寒暑假、因病休學等不在校期間,大學生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可選擇居住地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部分,由大學生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對因病情需要轉往外地住院就醫,并按規定辦理了轉診手續的參保大學生,在外地就醫期間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由大學生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大學生異地就醫和轉診治療,按統籌地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同時,大學生日常醫療管理和醫療費用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各高校自行制定,并于每年10月31日前報所屬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后實施。
[解讀]
為方便學生及時就醫,大學生參保后,高校現有的日常醫療服務機構將保留,公共財政也將繼續予以補助,但補助金額將有所降低,初步討論的方案是將每生每年60元的標準降到每生30元。對于目前一些已經實行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即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醫院看門診也能報銷部分費用)的地區,大學生參保后門診看病如何報銷,則由當地政府具體規定。
鼓勵再參加商業保險
為了減輕學生突發重病、大病帶來的醫療費負擔,不少高校都給大學生購買了商業保險。那么,參加居民醫保后,商業保險以后是不是能繼續買呢?
有關人士表示,各高校要建立大學生醫療幫困互助金,或將醫療幫困納入院校幫困助學的補助范圍,對個人自負醫療費(包括治療大病重病所需非醫保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幫助。鼓勵大學生在參加居民醫保的基礎上,通過自愿參加商業保險等多種途徑,進一步提高大學生醫療保障水平。
記者還了解到,在全省性的政策出臺之前,無錫、蘇州、常州、泰州等地,已把部分大學生納入當地的居民醫保政策之中,對于這些先行地區,是不是要推倒重來呢?該人士表示,《暫行辦法》是全省性政策,比較宏觀,同時吸取了一些泰州、蘇州等地已實施的做法,相比政策上差別不大。江蘇將要求這些地方向新政策看齊,做好銜接,有不一樣的地方抓緊完善,確保不降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