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瀏覽" target="_blank">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4日宣布,從2011年2月1日起,上調該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一類地區從960元調整為1140元,增加180元,上調幅度達18.75%。省人社廳有關人士提醒,最低工資標準不同于工資增長指導線,也不同于工種(崗位)指導價,是用人單位必須執行的“硬杠杠”。(1月5日《現代快報》)
節后上班的第一天,就傳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好消息,這對于那些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而言,無疑是雪中送炭。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說明關注民生正成為新一年政治經濟生活的一件大事,從中讓人看到了政府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改善民生待遇的信心和決心。
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可謂深得民心,如何把這件好事辦好,不是發一個政府通告那樣簡單,其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關系。如果最低工資上調得太少,起不到緩解通脹壓力的作用;調得太高,又會影響企業和就業。應當看到,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受益最大的是低收入群體,而他們絕大多數在中小企業工作。我國中小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8%,提供的就業崗位占75%。如何在提高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的同時也讓中小企業的勞動力成本不至于上漲過快,直接影響到實體經濟的運行,并考驗著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智慧。
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一方面能夠改善民生待遇和提高勞動者收入,讓處于低收入崗位的勞動者能在收入上有一個穩定的增長;另一方面能為保障勞動力市場供給起到一定作用,可以防范“用工荒”,而不是在春節后“亡羊補牢”。這種事前控制的策略,對于緩解可能出現的“用工荒”無疑會起到積極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與此同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對于家大業大的國有大中型企業而言,根本不存在什么資金困難,可對于那些中小企業而言,上調之后,勞動力成本明顯上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意味著企業的生產經營收益將大幅減少,甚至可能出現因為勞動力成本上漲而破產的可能。如何保證中小企業在執行政府最低收入標準時不犯難,需要政府從稅費方面給力。
應當看到,中小企業創造的GDP占全國GDP的58.5%,實現的利稅占50.2%,中小企業對國家的貢獻是非常巨大的。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的陰云尚未散盡,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剛剛從泥潭里躍出,面臨的生產經營上的困難是多方面的。在此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勢必會帶動企業整體工資水平的上升,中小企業能夠把生產經營成本降下來的唯一出路或許就是減少職工數或增加加班,并把那些老弱病的員工推出去,以減緩勞動力成本上升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的成本壓力。而就業問題涉及到民生幸福,如果想通過提高工資最低標準來提高居民收入,那么,隨著企業減員的發生,勢必直截了當地影響到居民生活的安定和社會大局的穩定。所以,政府能夠做的事情,在用政策性杠桿來提高居民收入的同時,不妨考慮從稅收的層面減免中小企業稅賦,以稅收讓利,幫助企業能夠執行最低工資標,實現政府提高居民收入的目的。
總之,政府借助最低工資標準的剛性規制,指導督促企業隨著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來逐步增加生產一線職工工資,促進發展成果共享,是極其必要的。但在給勞動者提高工資標準的過程中,政府的責任不光是動動嘴,而是要拿出從中小企業那里收上來的“真金白銀”還利于中小企業,讓中小企業不要因為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而陷入勞動力成本上漲過快的困境,從而切實保護職工的權益。